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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9)日,记者从潼南县获悉,该县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全力查处潼南县人民法院开庭时被告人未到庭一事。
9月27日,《重庆晚报》报道称:9月26日,潼南县法院开庭审理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代华贪污一案,当法警到当地看守所提解王代华时却被告知:王代华已于9月23日被县检察院带走羁押他处。由于被告人“去向不明”,经过合议庭合议,法官认为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于是中止审理此案。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未经法院同意,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与嫌疑人见面,更不能私自变更羁押措施和场地。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该县立即成立了联合工作组,组织精干力量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表示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求政法部门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严格执法,进一步从思想上、机制上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
据悉,潼南县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被告人进行依法审判。 (记者 张浩淼 通讯员 彭述罡)

重庆检察机关调查潼南县法院开庭时被告人未能到庭事件
新华网重庆9月28日电(记者
黄豁)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贪污犯罪案件时,竟发生被告人“去向不明”的怪事,后了解发现是当地检察机关将被告羁押到了别处。重庆市检察院28日发布消息称,潼南县检察院在这件事情上确实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决定成立专门调查组,立即着手对事情进行调查,将在查清事情的基础之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护短。
重庆一贪官开庭不知去向事件续:检察院将严查
9月28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就潼南县法院开庭时被告人未能到庭一事成立专门调查组,并将立即着手调查,查明责任人,绝不护短。
“被告人不见了”并非小事
9月26日,在重庆潼南县法院,一出“空城计”上演了:法官、检察官与旁听者全到位,等了许久却不见被告人———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代华。法院接到报告:“被告人去向不明!”法庭一片哗然。后据查,人被潼南县检察院转移了,其理由是:疑犯本人“无钱少衣,觉得合川区看守所条件太艰苦,要求换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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