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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8月28日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支持我市旅游业的发展。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先规划后投资。财政部门根据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对需政府投资的旅游项目进行精心筛选,重点投资,对未列入旅游规划的项目不再予以扶持,避免旅游项目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树立旅游品牌。以创建优秀旅游城市为基础,以优化旅游环境为着力点,不断加大经费投入,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媒体跟进、部门联动的旅游促销机制,全方位、多元化、多渠道地支持会船节、美食节等宣传促销活动,提高姜堰特色旅游的知名度。三是出台鼓励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在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和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门用于支持旅游事业发展。同时,根据上级的投资重点,认真筛选旅游项目,加大上争力度,为我市生态旅游、农业观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争取资金扶持和补助。四是加强项目监管,保证专款专用。联合旅游、审计部门对旅游专项资金进行跟踪检查、问效,保证专款专用。工程项目建设实现严格的公开招标、预决算评审制度,对旅游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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