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开发区1.7万失地农民进 “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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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堰热线 作者:佚名 时间:2008-8-22 10:38:3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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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梦也没有想到这辈子能和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姜堰经济开发区石黄村五组的石余庆老人,从现在起每月可以从银行领到449.21元的退休金。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就姜堰经济开发区而言,有86个村民小组土地被全部征用或人均土地在0.1亩以下,失地农民达1.74万人。 “以往,我们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实行村组所有、开发区财政代管,每半年结算一次利息,用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姜堰市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夏月林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做法并不能实现失地农民的长远保障。今年六七月,姜堰开发区将在劳动年龄段的失地农民全部置换成城镇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范畴,每月除享受120元至140元的生活补助外,退休后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对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大龄失地农民,一次性缴纳社保费后,次月就可享受每月440元左右的养老金,并和城镇退休职工一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应调增养老金。 据了解,姜堰开发区此次将1.74万名失地农民纳入 “城保”,需要资金6亿元左右。“这部分资金,先从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全部安置费中列支;资金不足的组,通过其他资产变现解决;仍不足的组,差额部分由开发区财政补足。”夏月林介绍,由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发区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户并开工建设,成为推动姜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增长极。(转自2008.8.21《泰州日报》 作者:常国梁 卢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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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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