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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刚、张正华、张逸群、王萍出席会议。 市人民法院在顾高、张甸、苏陈、溱潼设立了4个法庭,共有法官12人,书记员8人。 2004年以来,上述4个基层人民法庭共审结4353件案件,解决争议标的超千万元。市人民法院还在离法庭所在地较远的镇设立了5个巡回审判点,适时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就地开庭,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起到了教育群众的作用。去年,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在听取市人民法院的情况报告和人大法工委相关调查报告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市人民法院各基层法庭围绕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悉心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与会人员就基层法庭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高永明在审议过程中要求市人民法院注重通过宣传扩大基层法庭影响力,通过抓调解扩大和谐度,通过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提高法律普及率,通过对热点案件的巡回审理提高群众法制意识,通过自身形象建设提高法律的震慑力。(郭岁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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